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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5 11:18:52 点击:

6月28—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通权,副主任龙家模、姜定伦、杨刚、龙寻、宋芳静等27名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赖燕明到会指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伟明、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竹屏、县监察委副主任龙光忠;部分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以及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生产情况的报告》、《关于“组组通”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执法检查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贵州省旅游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对<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陈光辉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聘任黄良清等同志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龙庆娥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潘维仙同志职务的议案》;书面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其中,对《关于工业生产情况的报告》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对《关于“组组通”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对《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聘任黄良清等同志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的决议(草案)》。会议任命陈光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彬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龙家林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龙家林同志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陈光辉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杨彬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黄良清、杨通礼、彭文科、彭良辉、蒲淑桦等5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咨询专家;会议免去龙庆娥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潘维仙同志县人民法院南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会上还对我县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围绕通过调研发现的问题和需要了解的情况提出了询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实事求是的作了回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安平就如何做好下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他指出:一是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抓管理。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三是狠抓专项整治,严防整治回潮。四是加大投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五是强化督查追究,落实精细化管理。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赖燕明作了指导讲话,他指出,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监督工作,本次会议准备充分,任务繁重,专题询问辣味十足,质量很高,取得了良好效果。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要制定可行解决方案,细化责任清单,认真抓好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通权发表重要讲话,他要求,一是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要进一步做好工业生产、“组组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旅游和县乡人大工作。二是深刻认识对县城进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县城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剑河县城的城市品位。三是正确看待县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县“一府一委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题询问是一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能有效推动问题扎实有效解决。四是扎实抓好专题询问的整改落实。要抓好专题询问意见建议的梳理交办、跟踪督促和总结评估。(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