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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司法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9 09:52:12 点击:

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关于对县司法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第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贵州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司法局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县司法局。

二、评议时间

2018年10月—2019年3月

三、评议内容

评议的主要内容是2016年以来县司法局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情况。

1.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2.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3.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4.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情况;

5.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其他事项情况。

(三)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以及办理落实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四)勤政廉政,为民服务情况。

(五)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

四、评议办法

评议工作采取调查走访、审议报告、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就县司法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220300

邮箱:jhxrdb@163.com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