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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8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通权,副主任李建发、龙家模、吴运凤、杨刚、龙寻等19名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杨文文,县政协副主席张春燕到会指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国金、谢建梅,县人大常委会正县级干部杨诗平、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洪冰、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和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运凤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关于对旅游生态公益林实施保护的决定》和《关于对县城景观湖区进行保护的决定》实施细则的情况报告,关于提请将剑河温泉小镇核心区二期建设项目匹配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经过讨论和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同意将剑河温泉小镇核心区二期建设项目匹配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黄晓荣、杨再旺、殷国芳等同志辞去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对县人民政府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其中:对关于制定《关于对旅游生态公益林实施保护的决定》和《关于对县城景观湖区进行保护的决定》实施细则的情况报告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对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还依法任命了有关人员。(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