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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就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视察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3 20:26:10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3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常委会副主任文升平、正县级干部杨诗平等9名县人大代表组成的专题视察组到城关地区就《剑河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在剑河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视察。
    视察组先后深入稿午村、320国道沿线、源江村、革东寨村、镇江小区等地,走村入户与群众亲切交谈,详细查看禁放限放烟花爆竹标志设立情况,群众对禁放限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执行、态度等情况,认真听取群众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和意见,并积极向群众宣传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视察结束后,视察组在座谈会上听取了县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办、县创卫办、革东镇、城关社区、源江村、革东寨村、方家村等单位负责人的有关工作汇报。视察组认为,《决定》实施6年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十分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决定》实施中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在城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春节以来有上升迹象;少数商户仍在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市场上的黑炮、劣炮屡禁不止;行政执法部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日常监管不到位等等。视察组强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破坏环境卫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大力度,严加管理,为创建文明县城和卫生县城作出贡献。视察组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关于在剑河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大禁放限放标志的设立密度,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安全、文明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二是做好带头示范,国家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要自觉带头并监督身边的亲朋好友严格执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国家公职人员,除公安部门处罚外,纪检监察部门要介入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多头并进、协作共管的长效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努力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近期,城关社区、公安、城管、工商、安监、教育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城区各点进行检查和宣传。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控措施,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