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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6次会议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08 15:32:33 点击:

10月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6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通权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升平、龙家模、姜定伦、吴运凤、杨刚、龙寻等18名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唐晓晴到会指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安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贤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欧秀华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有关提请报告作出决定和依法任免有关人员。

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11所中小学教育设备购置及3所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将我县G211公路改扩建征地拆迁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同意将11所中小学教育设备购置及3所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关于同意将我县G211公路改扩建征地拆迁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会议还依法任命了杨兴涛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彬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潘竹屏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仁发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龙家林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思学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依法免去了姜再仁同志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依法接受吴一生、霍可以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强同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洪冰同志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陈通权主任对被任命的同志提出要求,希望被任命的同志恪守职守、勤勉工作,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信任和重托,为剑河的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同步小康作出应有贡献。(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