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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8次会议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5 10:00:00 点击:

11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8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通权同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升平、龙家模、吴运凤、龙寻等17名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唐晓晴到会指导;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兴涛,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政协副主席陈泽坤,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彬、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欧秀华,县有关部门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剑河县城区治安防范工作及“天网工程”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要求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将剑河县第二初级中学工程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要求将剑河仰阿莎温泉小镇核心区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剑河县2016年1—10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草案)》起草的说明、《剑河县2016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报告(草案)》起草的说明、《关于提请吴高峰等同志任免职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剑河县城区治安防范工作及“天网工程”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剑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书面审议《剑河县2016年1—10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草案)》、《剑河县2016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报告(草案)》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和依法任免有关人员。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剑河县城区治安防范工作及“天网工程”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测评,其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调整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关于同意将剑河县第二初级中学工程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关于同意将剑河仰阿莎温泉小镇核心区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宜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经过表决,决定免去胡朝庭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吴高峰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会上颁发了任命书,并在会后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上,陈通权主任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本次会议是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五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凝聚集体智慧,统一集体力量,履职有方,监督有力,奋发有为,人大工作不断创新、进步和发展,人大作用不断强化、人大威信不断提升,为促进科学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增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有力的贡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五年来的辛勤努力、出色的工作业绩和无私的积极奉献,代表主任会议并以个人的名义,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希望即将不再担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继续坚持发扬人大的好传统、好作风,站好最后一班岗;留任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继续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努力创造新的业绩,谱写新的篇章,以更加优异的工作实绩回报代表、回报人民。(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