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1日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
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彭文心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情况报告》、县审计局局长罗国辉同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姜学瞾同志所作的《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对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会议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8年县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