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清水江剑河县革东段大江大河治理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议案》。为保障清水江剑河县革东段大江大河治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会议同意启动县人民政府将清水江剑河县革东段大江大河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按照程序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购买主体为剑河县水务局。该项目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购买服务总额为53540万元,期限10年。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