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工作评议。根据《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对该部门2019年以来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履行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结果为基本满意。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