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3月31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表决,任命:
袁再亮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欧秀华同志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