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欢迎您! | 天气: |
(第1号)
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5月28日(星期一)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期2天。根据《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预定议题
(一)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12年上半年人口计生等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2012年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审议新农合工作等五个报告的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招标投标法》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八)对县国土资源局开展工作评议;
(九)人事任免事项。
二、报名条件
本县行政区域内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者村(居)委会证明,均可申请报名。
三、旁听人数
本次常委会会议安排旁听人数3人以内,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旁听公民的代表性以及申请顺序等情况确定。
四、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
五、报名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吴 波,联系电话:5220309)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