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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任免的公告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23 13:26:59 点击:

(第31号)

 

2014年9月22日剑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表决通过:

一、决定免去

宋方炎同志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李代云同志县文体广电局局长职务;

龙登先同志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张李艳同志任县民族事务局局长;

夏永忠同志任县农业局局长;

邰昌荣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罗国辉同志任县审计局局长。

三、免去

王进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