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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号)
2016年6月6日剑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表决:
一、决定任命
姜灵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蒋泽勇同志为县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陆显著同志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邰纲敏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龙秀刚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张建新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陈光辉同志县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职务;
邰昌荣同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陆显俊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震宇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