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1日,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评议。根据《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对两个部门2015年以来在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依法履行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评议,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议结果为优秀,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评议结果为满意。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