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
龙庆娥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潘维仙同志县人民法院南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