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6日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
彭文心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胡炳文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彭文心同志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