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9日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
贺 敬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杨兴峰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曾 军同志的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甄映花同志的剑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职务。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