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剑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表决,任命:
黄卡铁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免去:
潘竹屏同志的剑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