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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剑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表决,任命:
谢隆珍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龙琦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忠琼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袁再亮同志为剑河县柳川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陈贤逊、蒲勇同志的剑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德明同志的剑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袁再亮同志的剑河县敏洞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高小聪同志的剑河县柳川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荣碧、黄万林同志的剑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