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欢迎您! | 天气: |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杨昌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经2015年2月1日剑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任命:
杨昌勇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龙 杰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田传鸿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潘先菊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跃美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石白莲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大维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彭 杨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丽莉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龙安琴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迤昕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龙胜光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恩林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兴化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姜学梁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程 琪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姚文台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