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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8 11:20:24 点击: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宣誓人:杨青山、周章熙”。在1月11日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两位被任命人员左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放在左胸前,右手举拳,面向国徽,庄严、洪亮的跟着领誓人宣读誓词,整个会场气氛庄重、严肃,这是剑河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贵州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此次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两位局长接受任命证书后,一改往年向国徽宣誓方式,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这不仅是对宪法的庄严宣誓,更是对人民的郑重承诺。通过向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加强宪法学习,时刻铭记自己誓言,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做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