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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计划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7 16:02:07 点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剑人常党发〔2014〕2号)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实际,特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学习目的

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位任务,并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专题材料,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和总要求,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力争达到“学习深一步,认识高一层,剖析解决实际问题好一筹”的要求。

二、学习内容

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中央编写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等5本书,以及我省编写的《贵州省领导干部谈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学习读本》等3本学习辅导资料。组织集中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

三、学习形式

通过一把手上党课、专题集中学习、正反典型案例教育、观看专题片、开展解放思想“十破十立”大讨论、“身边人讲身边事”等形式,不断深化学习效果。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实践不少于5天。

四、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常委会党组的学习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每位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二)领导带头。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要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带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带头参加讨论,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放好样子、作出示范。

(三)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边学边查,边学边改。

(四)工学协力。要妥善安排好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五)严格考勤。集中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要请假的,须经党组书记准假;但事后必须按照集中学习的内容及时补学。

                                                

附件: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落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安排    

党的群众落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安排.xls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