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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公仆意识,强化自我监督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3 17:29:19 点击:

树立公仆意识,强化自我监督

(杨义炎)

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把自己置于法律、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才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更好地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一是强化公仆意识。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各种监督,要淡化权力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淡化领导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淡化独尊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真正把自己当成人民的勤务员,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做到心里装着和想着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才能把自己置身于各种监督之下,才能忠实地践行科学发展观。相反,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做“官老爷”,高高在上,把个人掌握的权力凌驾于组织之上,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玩于股掌之中,为官一时,不可一世,有恃无恐,目空一切,那么谁也不敢去监督你,自己也不会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强化法律意识。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监督是最有效也是最有力的监督。但在现实生活中,“人治”观念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以言代法,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要从根本上克服“权力人治化”带来的弊端、解决好领导干部的特权问题,必须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善于运用法律尺度衡量自己的言行,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自律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能否落实到位,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方面监督机制健全不健全、约束力强不强;另一方面被监督者的素质高不高、自制力强不强,也就是自律和他律。领导干部做到主动接受监督,关键在于是否有很强的自律意识、很好的党性修养,这就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名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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