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号)
2012年7月27日,剑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对县教育局工作进行了评议。根据《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的规定,会议对县教育局2007年以来的教育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依法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情况、勤政为民和廉洁奉公情况等三个方面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了投票表决,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