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号)
2013年10月30—31日,剑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工作评议。根据《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会议对该局2011年以来在法律法规宣传、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勤政廉政情况等四个方面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