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号)
2014年4月15日剑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表决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 斌同志为剑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任命
文金德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邰再梅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