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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5年度主要工作承诺书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8 14:38:44 点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年度主要工作实行承诺的暂行规定》,县人民政府25个组成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就2015年度主要工作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承诺。现将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认真履行综合服务职能。紧紧围绕参谋、督办、协调、服务等职能,最大限度发挥政府系统整体效能,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政务服务,提高整体效能,努力实现办文零差错,办会零失误,办事零纰漏。二是加强调研辅政工作,当好领导参谋助手。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措施,着重在项目建设、统筹城乡、社会民生等方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提高信息调研质量。三是按照“精简、高效、节约”原则,进一步完善办公室工作流程,提升政府行政效率。

2.抓好各项平台建设。一是完善办文平台。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文件收发管理,严把公文收发审核关,加快公文有序流转。二是筑牢城市管理平台。出台《剑河县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等文件,带头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是升级应急管理平台。建立三级协同机制,全面提高突发性事件应对处置水平。

3.落实好督促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创新督查方法,丰富督查内涵,努力提高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围绕县政府决策部署,抓好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领导交办工作的督查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回复达到100%,力争今年办理工作质量有新的提升。

4.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公开政府。

                   

                     承 诺 人:胡朝庭

 

县发展和改革局

 

1切实加强国民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和监测,确保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增长15%以上;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7.2%,达到22000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3.8%,达到6700元;单位GDP能耗下降3.5%。

2结合剑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竭尽所能谋划和筹备好项目,积极主动向省州对接汇报项目申报情况,尽最大努力得到省州在项目资金上的倾斜,力争在2014年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3狠抓投资工作调度,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完成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以上。

4加强县级项目库建设,确保项目新编制入库200亿元以上,其中10亿元项目5个以上,亿元项目23个以上。

5加强开工项目的调度和管理,对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逐一排出进度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6加快发展能源产业,扎实推进天堂界、老山界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7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开展招投标监管工作。

8积极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

9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10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承 诺 人:张建新

 

县教育和科技局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剑河民中、革东中学、南明中学、南寨中学扩建工程;建成溪小学、观么小学、久仰小学、南加小学、柳富小学、敏洞中学、敏洞小学、南明中学教师周转房及柳川镇中心幼儿园;加快推进第二初中建设工程,力争主体工程年内竣工;加快实施城关一小迁建工程。

2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4%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5%以内,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9%以上。

3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完成对柳川镇、久仰乡、太拥镇、岑松镇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级评估验收工作。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及特岗教师招录工作,同时做好教师在职培训工作。

5.进一步完善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6认真抓好“教研教改突破年”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力争高考在2014年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实现新的跨越。中考成绩跃居全州中上水平。

7组织申报国家、省、州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争取项目资金100万元以上;抓好科技特派员项目的实施工作,培养本土科研创新人才5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家;加大钩藤育苗力度,完成培育500万株钩藤苗;稳步推进我县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增比进位工作,全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综合指数30%以上。

8认真抓好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承 诺 人:王槐奎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1强化经济运行要素保障和节能管理,力争500万元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在省、州下达的指标以内。

2推进“百亿园区”发展计划,完成标准厂房二期工程,完善园区水、电、讯、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的综合治理,打造精品生态工业园区。

3细化在建项目的调度管理,加快推进3万吨钩藤产品深加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年产40万立方米人造板综合开发项目建成投产,培育成熟1家以上民族工艺品加工企业。

4培育市场主体,力争新增3户规模以上企业。

5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完成县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工业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商务、粮食等工作目标任务。

6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7.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承 诺 人:赖燕明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抓好项目规划,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20万元以上,落实资金重点扶持2家以上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企业。

2.整理出我县苗汉双语教材(试行)版,收集整理出版我县苗、侗族山歌、酒歌、古歌1000首。

3.投入10万元以上扶持我县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完成革东屯州村综合养殖、观么林下养鸡、高村山羊养殖等。

4抓好民贸民品企业服务,落实1户以上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建立和睦的社会主义民族宗教关系。全年举办宗教法律法规培训二期以上,培训人数30人(次)以上。

 

承 诺 人:张李艳

 

县公安局

 

1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颠覆破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侦破率达100%。

2坚持以“命案侦破”为主线,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两抢一盗”打击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3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我县经济发展主基调服务。

4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行为,为我县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社会环境。

5加强整治医院、校园、幼儿园周边环境及治安问题突出的村寨、行业、场所,全力维护我县社会稳定。

6加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继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排查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强化农村村寨消防改造工作。

7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并加大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力度,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承 诺 人:曾  军

 

县监察局

 

1.突出“四风”重点,深化作风建设,重点查纠领导干部违纪问题。

2.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以及发生在公共资源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贪污受贿案件。

3.深化“纠风惠民”专项行动,落实“纠风惠民三到户”,抓好民生监督特派工作,严肃查纠民生领域违纪违规行为。

4.落实好相关教育谈话制度,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承 诺 人:龙光忠

 

县民政局

 

1完成5万户以上农村房屋灾害保险工作,实现应保尽保,确保我县农村群众房屋受灾时有保障。

2全面完成南加南寨片区中心敬老院、岑松敬老院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3完成剑河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4完成全县散葬烈士墓集中迁建县烈士陵园和红军纪念设施的建设、修缮、保护工作。

5认真贯彻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切实为我县广大复员退伍军人和军烈属解决生产、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6扎实抓好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等常规工作,让党的惠民政策普惠民生。

7及时办理人民代表议案和建议,实现与代表面商率达100%,答复率达100%,一次答复满意率达90%以上。

 

承 诺 人:黄保富

 

县司法局

 

1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人群和重点法律普法措施。

2制定全县“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完成“六五普法”工作验收。

3推行“法律援助直通”机制,实行法律服务量化目标管理,优化法律公证便捷服务。

4指导矛盾纠纷调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加强社区矫正监管,规范GPS定位系统程序化监管,全面落实刑释人员“必接”工作。

6及时办理人民代表议案和建议,实现与代表面商率达100%,答复率达100%,一次答复满意率达90%以上。

 

承 诺 人:欧阳弘

 

县财政局

 

1全力抓好财税收入工作,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6%。

2在确保运转的基础上,优先增加对教育、农业、科技、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07900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支出)以上。

3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三公经费”较上年压缩5%以上。

4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常规项目104个,投入财政奖补资金1400万元;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示范村建设4个,建成村内通组和串户水泥路120公里。

5认真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完成投资646万元,建成拦水堰15座、防洪提1300米、灌排渠道18900米、机耕道7300米、生产便道7200米、机耕道桥5座,实施农业示范推广项目600亩。

6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年内完成10个以上预算单位及下属机构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7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工作。

8认真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和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及建议。

9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提升财政服务“三农”的能力。

 

承 诺 人:王  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500个以上,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以上。

2.大力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3.进一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覆盖面,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新突破。

4.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事业单位用工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5受理各类劳动争议仲裁和工伤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承 诺 人:潘  俊

 

县国土资源局

 

1.落实好耕地保护制度,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确保我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州下达指标任务,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两违”整治,继续保持查违、拆违、控违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开发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有效遏制“两违”发展势头,有力维护城市建设管理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着力清理盘活园区、城镇闲置土地,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争取重大项目单独选址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做好“东拓西展、城景互动”寨章至温泉隧道片区的农家乐、1000户棚户区改造、柳川镇“向山要地”、“围堰填堤”扩容的用地报批,力争全年报批建设用地1000亩,破解项目建设用地难题。

4.加强砂石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石、采砂行为。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清理整顿非煤矿山开采,推进建材企业关闭整合、集约发展。依法依规办理矿业权。

5.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职责,确保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6积极探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组建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依规做好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承 诺 人:张震宇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

 

1全面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2完成年度营造林面积2万亩,保证森林覆盖率稳定增长。

3林政资源管理实现全覆盖,深入持久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实现林业刑事案件破案率85%以上,林业行政案件结案率100%。

4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启动建设园方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备资源林基地建设。

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7‰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3‰以内。

6.进一步加强林政资源管理,依法查处林政违法行为,做好2015年木材采伐工作,在发证环节预征全部税费,防止税收流失。

7加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剑河县旅游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重点加强仰阿莎湖两岸旅游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为打造我县旅游生态湖滨旅游城市提供保障。

8.利用温馨调解模式全力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9切实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督促主管部门单位抓好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柳川镇、南加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督促主管部门建设南哨乡、南寨乡污水处理厂,督促建设剑河县城景污水处理工程(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全面完成省、州政府下达的2015年减排任务。

10扎实开展同步小康创建环境空气质量和县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监测。确保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达85%以上,县城地表水水质和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11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促南加镇政府完成南加镇天培村、塘边村、柳基村、新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环境整治工程。

12认真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对齐全完整、符合法定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登记表在4个工作日内审批,报告表在6个工作日内审批,报告书在14个工作日内审批。

13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突出抓好环境监察执法,监督企业和规模养殖业开展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县城餐饮业油烟整治,严格监管建筑施工噪声,认真查处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抓好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切实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全年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4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

 

承 诺 人:陈光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城乡规划方面。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好城乡规划,实施苗家渔村、寨章侗寨、展架蚩尤寻梦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剑河县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柳基村、小村等12个村的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规划执法方面。委托、监督县城管办规范抓好县城规划区内规划执法工作,指导乡(镇)抓好辖区内规划建设及执法工作。

3项目建设方面。实施柳川集镇扩容改造建设,建设城西城市主干道连接320国道的源江河大桥,实施城西320国道改线城市主干道工程。着力推进岑松特色小城镇、城西未来城城市综合体和县第一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实施县城景污水处理工程、岑松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南哨乡污水处理工程、南寨乡污水处理工程和柳川镇、南加镇、南哨乡、南寨乡垃圾填埋工程。启动棚户区改造1000户。

4行业监管方面。严格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筑,重点打击未批先建、违法乱建、突击抢建等行为。

5廉政建设方面。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干部工作纪律,狠抓领导干部“四风”整治建设,从严治政,清廉从政。

 

承 诺 人:潘年山

 

县交通运输局

 

1加快全县通村水泥(油)路建设步伐。按时完成省、州、县下达我局的通村水泥路建设任务,保证完成200公里通村水泥混凝土路面。

2扎实抓好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一是实施柳川至南加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是完成南明至三穗顺洞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三是建成80个农村公路招呼站。

3继续推进县内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完成滨江大道、温泉隧道、剑河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扩容改造和展架至柳川油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是开展三穗堡子寨至圭类湾公路升级改造前期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公路、水上交通运输及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力度,明确责任,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零事故。

5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廉洁行政,建立服务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和公开收费标准及依据;对违章车船实行查处分离制度。

6强化行业管理。维护好主要站场、码头的交通秩序。加强源头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章非法运输行为。强化路政执法宣传工作,加大上路巡查力度,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7加强公路养护,确保公路畅通。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养护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县乡村公路从阶段性养护向经常性养护转变。

 

承 诺 人:谢梅仙

 

县农业局

 

1严格落实支农惠农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将各种农业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2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涉农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公开、公平执法。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切实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3规范农业行政行为。推行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简化行使审批手续,缩短工作时限,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4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完成稻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工程4万亩;实施“千斤稻、百公斤鱼”高标准稻田生态养鱼1000亩,以库区生态养鱼和稻田生态养鱼为主体,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养鱼模式,推进渔业养殖方式调整。大力推动剑白香猪养殖规模化和标准化创建,建成林下经济示范园区1个;夯实香猪龙头优势,力争向外输出畜牧产品2000吨,畜牧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进一步加强高效农业园区建设。加强畜禽水产养殖管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

5大力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信息服务。及时为全县农业生产、经营者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开展乡、村两级农技培训,对村组干部、科技示范户、致富能手进行农业实用技术更新培训。

6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帮助老蔡食品公司等农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引领全县农业发展的龙头;积极扶持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7做好年度各类农业防灾减灾和基层服务工作,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8.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确保见面率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

9.大力弘扬“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农业行风,凡发现有“吃、拿、卡、要”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承 诺 人:夏永忠

 

县水务局

 

1抓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水和水利“三大会战”项目建设工作,力争完成3亿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2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县水利“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做好南甲中型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黔东南灌区规划(剑河部分)修编工作。

3全面推进地豆、青山界、南岑塘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的建设进度。完成柳川、太拥等乡镇应急抗旱水源工程。

4抓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实施,争取年内解决2万人以上人口的饮水安全困难问题。

5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完成2013、2014年工程建设,开工建设2015年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成2万亩的有效灌溉面积。

6进一步加大县人大代表意见、批评和建议的办理力度,确保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达100%。

 

承 诺 人:彭文心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1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一是扎实开展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对外免费开放工作;二是全年开展读者活动4次以上;三是完成“四下乡”文艺演出任务;四是积极举办舞蹈、苗歌、扬琴、跆拳道培训班;五是积极争取经费完成“民星大舞台”建设工程,并在此基础上举办“民星大舞台”文艺演出活动12次以上;六是全年开展文艺文化下乡演出12场(次)以上。

2认真开展文物、非遗保护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工作;二是完成《苗绣》、《苗族民歌多声部民歌》、《苗族服饰》数字化建设工作(资料录入省级非遗数据库);三是扎实开展6个国家级、7个省级、9个州级和35个县级非遗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印制成册公开出版发行;四是积极收集整理剑河苗族民歌(古歌)资料,并出版发行;五是完成县级第三批民族民间优秀传承人评选工作;六是完成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布工作;七是继续开展“水文化”、“浴文化”、“鱼文化”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3切实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一是扎实开展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好转;二是全年开展联合执法12次以上;三是开展文化市场业主培训2次以上。

4做好体育工作。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县级体育活动1次以上;二是举办社区指导员培训1期以上;三是下乡镇、村、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指导10次以上。

5扎实开展广电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全年在州广播电视台播出新闻100条以上;二是完成年度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任务。

6扎实抓好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

 

承 诺 人:邰昌荣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实现“双降”目标任务。2015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70‰以内,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60%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5%以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监测管理,改善群众健康生活环境,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2.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力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计生非诉案件达当年政策外出生人数的10%以上。

3加大手术库存清理力度,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进一步加大手术库存清理落实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手术库存量,提高避孕节(绝)育措施落实率,一孩上环率达85%以上,二孩及以上绝育率达95%以上;抓好妇检工作,强化孕情跟踪监测服务管理,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政策外一孩占一孩出生总数比例控制在5%以内,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3%以内。 

4强化“两非”治理,着力改善出生性别结构。加强“两非”综合治理,全县完成两非案件4件以上。

5着力提高“免孕检”工作质量全面开展好“免孕检”工作,确保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

6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流动人口平台“重点对象”信息交换通报、反馈达100%,严格控制县内跨乡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以上。    

7推进利益导向机制创新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目标对象资格确认率、资金兑现率达100%

8.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实施县民族中医院住院楼建设工程,完成南寨卫生院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溪镇、南寨乡、敏洞乡、久仰乡4所卫生院周转房建设;完成南寨乡绕庆村、柳富村,岑松镇下巫门村、屯州村,革东镇宝贡村、麻栗村,溪镇洞庭村、小广村、大广村,观么乡新民村,久仰乡基佑村等12个村级卫生室改建;完成南明、柳川、岑松等3个乡镇卫生院甲级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

9.稳步推进小康创建工作。实现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生数≥1.2,千人拥有床位数≥3.7,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的工作目标。

10进一步完善新农合保障制度。提高保障覆盖面,2015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5%以上。

11.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艾乙梅检测率达8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8/10万、11‰以下;加强免疫规划管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加强重大公共卫生管理,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控制管理工作。

12.按时办理完成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承 诺 人:罗世兴

 

县审计局

 

1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完成省、州、县下达的预算执行、投资项目、重大工程、专项资金、民生资金、经济责任和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任务。

2进一步加强《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审计监督,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依法公正地进行审计处理处罚。主动征询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

3.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及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加强工作协调,兑现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审计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程序,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4审计回访,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 诺 人:罗国辉

 

县统计局

 

1.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增比进位、同步小康创建监测和月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同步小康创建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成果,为县委、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2.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公布和使用统计资料,坚决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全力推进法治立统工作。

3.强化统计基础建设,积极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强化统计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县统计干部队伍业务素质。

4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做好农业、工业等常规统计调查和城乡一体化及贫困乡镇住户调查等专项统计调查,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各项调查任务。

5.全力抓好GDP核算改革,全面完成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期工作及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启动工作任务。

 

承 诺 人:王鲁平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1.实施年度减少贫困人口1.1万人,贫困人口由2014年的7.76万人减少到2015年的6.66万人。

2.实现2个重点贫困乡镇“减贫摘帽”,2015年乡镇贫困率下降到41.6%,下降辐度为16.7个百分点。

3.完成2014年度钩藤种植1.6万亩。

4.实施好产业扶贫项目,年内力争项目到县资金2000万元以上。

5.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的《剑河县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规程》开展项目实施前、中、后管理工作,按照“七流程”开展审批和按照“七步骤”开展项目管理。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扶贫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项目阳光运行。

 

承 诺 人:张  懿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1抓好旅游经济运行工作。力争全年接待游客16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8.32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

2狠抓旅游项目规划建设工作。一是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好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完成剑河县城4A级景区创建工作自查自纠并上报州级初评;三是成功将温泉文化旅游景区挤进省级重点示范旅游景区并年内完成投资2.3亿元;四全面建成剑河游客信息中心和展留锡绣、巫包红绣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项目,通过剑河游客信息中心项目引进贵州旅游集团到我县投资经营酒店;五是逐步完善昂英、展留、巫包、基佑、屯州、反召等乡村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家乐2户以上;六是继续做好全县民族村寨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3加强宣传推介工作。力争年内利用各类旅游交易会、宣传推介会、旅发大会等开展宣传推介活动1次以上,不断提升景区知名度和吸引力。

4扎实抓好市场行业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旅游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每月开展旅游行业常规检查2次以上;二是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照从事旅游业务”、“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等非法行为;三是抓好剑河温泉大酒店(五星级)星级备评指导工作和配合州星评委对剑泉山庄、久格里吉度假山庄、馨泉宾馆三家家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四是完成乡村旅舍(农家乐)星级评定2户以上;五是继续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力争年内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2期以上;六是继续做好导游人员的监管和全国导游人员考试报名宣传工作,完善并提升旅游服务体系。

5扎实抓好县人大代表的意见、批评、建议办理工作。

 

承 诺 人:甄映花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2进一步开展好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行动,力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3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作用,每季度按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和研判会,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以上综合督查检查,及时对重点安全隐患进行督办整改

4严格安全生产审批,做好法律法规规定权限内的安全审批和服务工作,按时完成受理的审批事项。

 

承 诺 人:陆显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大力培育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坚持“宽进严管”、“非禁即允”的市场准入原则和“三通”服务措施,进一步采取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缩短时限、下放权限、改进服务、提高效能等举措,做好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服务工作,促进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2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贯彻落实“3个15万元”政策,严把微型企业扶持资格审核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扶持微企发展和带动就业任务。

3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增加全县商标总量。争取完成商标申请量15件,推荐著名商标1件。

4深化“红盾护农”行动。突出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紧扣农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农资商品质量集中抽检行动,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不合格农资商品,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5严格合同监管与抵押融资服务。开展格式合同条款清查行动,依法查处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6理整治家电市场。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消费安全的家用电器、电线、插座等为重点整治对象,每季度开展一次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因家电、电线、插座等产品质量问题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7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认真执行广告监测标准,每季度开展一次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虚假违法广告综合治理水平。

8加强消费维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12315和12365规范化建设,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加强与农业、屠宰企业、市场开办者的协作,对猪牛肉市场的监管,适时开展猪牛肉市场执法专项检查,杜绝注水肉上市销售。

9突出抓好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以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食品批发经营场所和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进行全方位常态化监管。抓好餐饮行业、酒店、学校及农村基层食堂和食品消费公共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

10强化药品市场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开展药械、药品市场整治行动,打击假冒伪劣,完善食品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建设,力争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率、跟踪检查率达到100%,整体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营店、超市、药店等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11加强质量技术监管,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管理,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加强对特种设备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2大力开展“民生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加大计量业务咨询宣传和检查力度,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及市场计量行为。

13加大竞争执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商业贿赂强制交易、侵犯商业秘密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 

 

承 诺 人:潘盛银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