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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任免名单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4 09:34:36 点击:

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2年1月13日剑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  波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吴成文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文熙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  彬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高小聪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  熠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成文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朝阳同志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姜通叁同志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姜仕平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胜华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龙安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建新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槐奎同志任县教育局局长;
党  敏同志任县民族事务局局长;
张俊武同志任县公安局局长;
龙建海同志任县监察局局长;
李代云同志任县司法局局长;
王  宁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吴苏屏同志任县财政局局长;
胡朝庭同志任县民政局局长;
陈光辉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永锋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文心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宋方炎同志任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局长;
雷文赤同志任县水利局局长;
杨再旺同志任县林业局局长;
刘光忠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重庆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潘年山同志任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德福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龙登先同志任县审计局局长;
陆显俊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赖燕明同志任县工业信息化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