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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2年4月5日剑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
任命:
王家荣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昌豪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志平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泽猛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田应武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乐智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 进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跃贵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家彬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席宇同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光彩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周乐智同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张震宇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