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剑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欢迎您!   天气: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人大要闻 > 工作动态 > 正文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次会议

作者:jhrd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8 19:21:06 点击:

82829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通权,副主任文升平、龙家模、姜定伦、杨刚、龙寻、宋芳静25名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田永富到会指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泽坤、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竹屏、部分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仰阿莎街道党工委负责人以及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业产业化和村级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以来开展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以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中心后山造林绿化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草案)〉的议案》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杨秀清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书面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对“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其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以来开展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以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和村级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的报告》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会议表决通过了《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中心后山造林绿化的决定》《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秀清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陈通权主任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是要认真落实好本次常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新两基”工作,加强对教育工作宣传,注重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两基”工作实效;要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和村级专业合作社建设,努力将其作为推动攻坚脱贫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手段,注重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培育优势产业,加强项目产业发展引导,加大合作社建设力度,加强村级合作社的自身建设,力推进脱贫攻坚进程;要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积极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大民商事审判力度,强化诉讼调解工作,严格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要进一步重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将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坚持惩防并举,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全面开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特别是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违法犯罪要从重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实现“打击一人、震慑一片、教育一方”县人民政府要按照通过后的《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中心后山造林绿化的决定》,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切实推进行政中心后山造林绿化工作,助推县城建设;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好《剑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及时将《办法》落到实处,推动县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工作形成常态,注重研判实施过程的困难和问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该项工作。积极履职尽责,有序推动下半年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乡镇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照目标进行自查,按年初既定的工作计划,采取超常规的办法和措施,苦干实干,确保全年目标任务有序推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尊重主体地位,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各位组成人员要从密切联系群众的角度,加强与县人大代表的联系,注重调查研究,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切实做到与代表面对面的联系,心与心的沟通,实打实的交流,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加强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切实掌握代表履职情况,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便对县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更好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严明作风纪律,不断提升人大队伍新形象要强化作风建设,特别是执行好省委省政府作出9月1日起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决定,希望全体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以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凝聚人大工作的新动能,不断提升人大干部队伍新形象。(县人大办)